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赛事活动

第十二届中国·邯郸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竞赛规程(境内)

发布者: 日期:2015-10-19 14:56:36
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  2014年6月13日至15日,在河北省邯郸市举行。
  二、主办单位
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武术协会、河北省体育局、邯郸市人民政府。
  三、承办单位
  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、河北省武术协会、邯郸市体育局、永年县人民政府、邯郸市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。
  四、参加单位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中心、武术协会,各行业体协,各体育院校,各武术之乡、各中国武术协会单位会员和武术组织。
  五、竞赛项目
  (一)个人项目
  传统项目:陈式太极拳、杨式太极拳、吴式太极拳、武式太极拳、孙式太极拳、其他太极拳、太极器械。
  (二)集体项目
  六、参加办法
  (一)每单位可报1支参赛队,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(男、女不限),领队、教练、队医各1名。各省(区、市)可报总领队1人。
  (二)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个单项(拳术、器械各1项)。可兼报集体项目。
  (三)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,人数不得少于6人,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
  七、竞赛办法
  (一)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  (二) 项目时间
  1、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。演练至3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  2、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。演练至2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  3、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,须配乐(自备CD光盘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,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.1分。比赛中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。
  (三) 年龄分组
  儿童组:12岁以下(2003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)。
  少年组:12岁至17岁(2002年12月31日-1997年1月1日)。
  青年组:18岁至39岁(1996年12月31日-1975年1月1日)。
  中年组:40岁至59岁(1974年12月31日-1955年1月1日)。
  老年组:60岁和60岁以上(1955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)。
  八、录取与奖励办法
  (一) 个人项目:各单项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,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  (二)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,各组别男、女按拳术、器械分别编组录取。
  (三)集体项目:按拳术类、器械类(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)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40%。颁发获奖证书。
  (四) 设"武德风尚奖"运动队、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。主要依据文明礼仪、参赛人数、参赛项目的数量、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,另见评选办法。
  九、报名与报到
  (一)报名
  1、请各参赛队于2014年5月11日前务必将报名表(附件2)和报项表(附件3)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,一份邮寄(以到达邮戳为准)至第十二届中国·邯郸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组委会,一份存留本队备份,便于核查。

  2、邮寄报名材料时,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责任声明书(附件4)、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。
  (二)报到
  1、请各队于6月11日到河北省邯郸市报到,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。
  2、请各队于6月1日之前,务必将抵达邯郸市的具体日期、车次、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,以便接待。
  组委会接待组联系方式:
  
  十、费用
  (一)各队费用自理。请在报名时通过邮政局或者银行转账汇至大赛组委会,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同报名表一并寄至大会组委会。
  (二)食宿费(报到时在宾馆现场交):
  三星级标准间:每人每天240元人民币。
  二星级标准间:每人每天200元人民币。
  普通标准间:  每人每天160元人民币。
  (三)会务费:每人向大赛组委会交纳会务费300元人民币(会务费含比赛、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、交通、开、闭幕式、景点等内容。除运动员外的代表队成员,缴纳会务费200元)。报名时汇至大赛组委会。
  (四)1、邮政局汇款地址:河北省邯郸市陵园路57号邯郸市体育局竞体处何文(收),邮编:056001
 
  十一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  (一) 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  (二) 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,另行通知。
  十二、联系方式
  (一)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
  
  (二)第十二届中国邯郸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组委会
 
  十三、其他
  (一)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,于6月12日上午9: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联席会。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。
  (二)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
  (三)各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  (四)各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6月11日晚22:00之前,由代表队提出申请,领队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,予以更改,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,不予更改。
  (五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6月11日晚22:00之前,由代表队提出申请,领队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
  (六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三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  (七)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服装和器械自备。
  (八)此规程、报名表和规则等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下载(也可在中国邯郸太极拳网站下载)
  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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